煙草是源自北美的作物。現今東西方社會皆不會將煙具當作飲食器看待,然而在明清時期,煙草、飲食與藥物之間並沒有清楚的界線,且煙常被視為一種飲品。這讓人不得不重新思考,在醫食同源的中國傳統中,煙具是否應該被視作一種飲食器?
煙草的普及
煙草於十六世紀傳入亞洲,到明末清初時已在中國大量栽種,當時也被稱為忘憂草、金絲煙、或是音譯成「淡巴菰」(tobacco)。康熙朝的進士王士禛記載:「今世公卿士大夫下逮輿隸婦女,無不嗜煙草者。」蘇格蘭的攝影師約翰•湯姆遜(John Thomson)於十九世紀末來到中國,他的鏡頭也捕捉到許多晚清時期兩性都吸煙的畫面。當時所出版關於煙草的專書多達十餘種,談論煙草不同的產地、品鑑它們不同的香氣、詳述吸煙的過程、收錄文人們對煙草的歌詠、並推薦各種適宜的煙具,足見煙草在清代社會不僅普及程度相當高,甚至還成為了鑒賞的對象。


左: 拿著旱煙管的大清官員董恂;右: 滿族女子與拿著水煙袋的侍女
約1869-1872年,© Wellcome Collection
醫食同源
中國人認為,所有進入人體的食材和藥物──不管是由嘴吃進身體裡還是透過鼻子吸入──皆可能有益或有害,要根據此人的體質和攝取當下的各種狀況才能判定,食材和藥物之間的界限十分模糊。食物有所謂的四性(寒、涼、溫、熱)與五味(酸、苦、甘、辛、鹹),常被視為藥物的煙草也以同樣的方式被形容為「性溫、味辛」,直到今日,一些地方語言仍說「吃煙」或「食煙」。
從明晚期到二十世紀初,有許多醫書將煙草列為治療各種疾病的藥方,同時又將它歸入毒草類。「毒」在中國有兩種意思:第一種指的是吃下去會直接中毒的東西,像河豚的肝臟;另一種則本身無毒,但在食者體內會引起或加強毒害,譬如牛肉就常被認為有毒。
因為有如此的認知,中國人對於帶有毒性的煙草並不如世界上其它地區的人們那般抗拒。英國的國王詹姆斯一世曾於1604年發表《對煙草的批判》,痛陳煙草如何令人「眼見厭惡、鼻聞憎恨、腦致傷害、肺生危機。」 相較之下,康熙皇帝對煙草的態度要溫和許多,他曾說:「即如喫煙一節雖不甚關係,然火燭之起多由於此,故朕時時禁止。然朕非不會喫煙,幼時在養母家頗善於喫煙。今禁人而已,用之將何以服人?因而永不用也。」可見康熙皇帝戒煙是為了防火的目的而不是為了健康的理由。雍正皇帝則曉諭內閣:「至於煙葉一種於生人日用毫無裨益,而種植必擇肥饒善地,尤為妨農之甚者也。」乾隆皇帝同樣因為擔心良田改種煙草會對民生造成不良影響,再度發出禁令,這些禁令都和健康因素無關。
「乾酒」
煙草更常被認為是一種飲品。咸豐十一年(1861),名醫王士雄所著《隨息居飲食譜》中將淡巴菰和鴉片皆歸入「水飲類」。煙草甚至被準確地視作一種酒,活動於晚明到清初期的葉夢珠,在《閱世編》中稱煙草為「乾酒」,並說「吸之可以醉人」。康熙時期的舉人厲鶚在所撰的《樊榭山房集》中稱:「今之煙草,明季出自呂宋國,亦謂之煙酒,以火不以水,蓋飲類也。」可見煙在明清時期常被視為一種可醉人的飲品,從這個角度思考,中國的煙具應當也可以做為一種飲用器具來看待。
旱煙管、水煙袋和鼻煙壺
清代有三種主要類型的煙具: 旱煙管、水煙袋和鼻煙壺。旱煙管由一枝長桿一頭加上煙鍋,另一頭加上煙嘴組成。將煙草切成煙絲後裝入煙鍋,隨各人喜好可再加點糖或香料增香,點燃後即可吸食,煙管愈長,煙味愈溫和。
水煙袋的組成較複雜,其臺座有蓋的一邊裝煙,另一邊盛水,上方套接分叉的長嘴吸管和煙管,煙氣會先經過清水後才被吸食。雖然男性也抽水煙,但主要流行在女性之間,可能是因為煙經水過濾後,味道會變得更溫和。據《清稗類鈔》記載:「吸食者以上中社會之人為多,非若旱煙人人皆吸之也。」


倫敦科學博物館藏 © The 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Science Museum
鼻煙由煙草磨成細粉,加入香料,經發酵製成,可直接挑些嗅入鼻中,不需點燃。《紅樓夢》第五十二回很清楚地描述了鼻煙的使用方式和藥效:
晴雯服了藥……仍是發燒頭疼鼻塞聲重…寶玉便命麝月:「取些鼻煙來,給他聞些,痛打幾個噴嚏,就通快了。」麝月果真去取了一個金鑲雙金星玻璃小扁盒兒來,遞給寶玉。寶玉便揭開盒蓋……道:「聞些,走了氣就不好了。」晴雯聽說,忙用指甲挑了些,抽入鼻中……忽覺鼻中一股酸辣,透入顖門,接連打了五六個噴嚏,眼淚鼻涕,登時齊流。晴雯忙收了盒子,笑道:「不得了,辣!快拿紙來!」早有小丫頭子遞過一搭子細紙,晴雯便一張一張的拿來擤鼻子。寶玉笑問:「如何?」晴雯笑道:「果然通快些,只是太陽還疼。」
鼻煙在歐洲多以小盒盛之,傳入中國後也被使用,譬如麝月所取的金星玻璃小扁盒。但中國氣候較歐洲潮濕,為了防止鼻煙受潮走味,自康熙時期,內務府開始製造開口較小的鼻煙壺,壺蓋附小勺,以方便將鼻煙從小壺中取出。《煙譜》一書記載鼻煙壺:「一器或值數十金,貴人饋遺以為重禮…所貯之瓶備極工巧,多用瑪瑙、玻瓈、玳瑁或洋磁、金銀為之。」這些做工精美、材質貴重的鼻煙壺,反映出鼻煙不是一般尋常百姓可以消費得起的奢侈品。自嘉慶年間,鼻煙壺越來越大,鼻煙從壺中取出後,可以放在小鼻煙碟上供一群人一起分享。






小結
中國的煙具今日雖然通常不被視為飲食器,但很顯然在明清時期被納入了廣義的飲食類別中,在醫食同源的理念下,煙草如同其它食材及藥物一般,也被賦予了四性五味,且在不同的情境下吸食,對人體可能造成傷害亦可能發揮療效。在明清文獻中,煙草更經常被明確指為可令人醉倒的水飲類。因此在談論中國飲食文化時,不該遺漏煙草,了解中國煙具時,也應當放入飲食文化的脈絡之下檢視。
延伸閱讀
此篇文章經過改寫,較為簡短,原文請見:蔣得莊,〈醫食同源:煙具與飲食器〉,《美成在久》,2023年11月,頁84-95。



